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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党支部开展专题党日学习

日期:2022-06-01 10:3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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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纪检监察党支部在二办912办公室召开了专题党日学习活动,除两名同志因公外出,其余4名同志均参与了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支部书记陈海军首先向大家再次强调了积极开展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重要性,要求支部成员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线上学习工具和平台,抓住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碎片化时间积极开展学习。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重视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程序方面的知识学习,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随后,由陈海军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和在参加全国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内容,并强调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学习的内容很多,指望每月一两次的集体学习是完全不够的,所以大家要重视平时的日积月累,我们支部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作风,这样才符合纪检监察部门党政机关的作风要求。学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中央重要文件通知,是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基础,因此大家要扎实做好这方面内容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

支部成员蒋支流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毛伟明省长在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经过讨论,蒋支流总结了大家的意见,认为安全是人们能够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保证,任何工作离开了人身安全都是无意义的,这次的教训也提醒我们纪委平时在做好政治监督、紧盯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有关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督促它们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学校在实现“三进三高”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同时不因为这方面的问题“扯后腿”。

支部成员黄含其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他提醒大家说到,因为时间原因,在这里我们不能够进行逐句逐条的学习,大家回去以后还要好好的学习一下这些文件,今天学习的几个文件都涉及到我们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方面,是我们日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只有先懂纪律,才能讲好纪律。

支部成员易智愚领学了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通过讨论,大家认为在当前疫情形势下,虽然长沙已经“摘星”但还是要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日常疫情防护措施。对于党史的学习教育是每一个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文件精神。

最后,支部书记陈海军对本次集中学习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学习举行的十分成功,充分调动了支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改变了以往一个人讲,几个人听的模式,以后我们也要继续改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回去以后,大家还要作进一步的学习,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